【公告】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申請說明及本所作業時間

1.申請對象:本學期入學之新生

2.申請期限:8/18(五)起至9/1(五)上班時間交至所辦

3.應備文件:
 (1)抵免學分申請單
 (2)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外校課程需附,本校課程免附)
 (3)成績單
 ※欲抵免之課程若為外校課程,請附外校課程之課程大綱,本校課程免附

4.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學分抵免辦法。

5.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 應備文件請至【教務處/表單與檔案/研究所表單】下載最新版本使用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4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