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4日(星期一)止。
二、申請資格:
博士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每人每月發給適當金額之獎學金,每次申請為期一年(每人至多領取三年):
(1) 博士班新生入學第一年。
(2) 入學第二年起,前一學年 GPA 平均 3.3 以上且無不及格或二退之科目(含零學分之課程)。
若前一學年無修課,成績看最近一次有修課學年(全學年),同成績以申請一次為限。
(3) 研究表現優良(等同第一作者發表國際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同篇論文以申請一次為限)。
註:獎學金金額及名額依據產學創新學院學術及招生委會議之最新決議辦理。
三、申請表格及相關繳交資料:
本所博士班獎學金申請表、 切結書及繳交申請表內載明之須檢附資料。
四、相關規定:
根據本所獎學金申請辦法第四條,保證所領取之各項獎助學金,每月總額未超過28,000元,並請詳閱本所碩博士班獎學金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