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2學年度碩士學位論文口試須知公告(新增碩、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提聘資格認定標準)

 

112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辦理學位考試應注意事項          113/4/18公告

部分程序調整,請符合學位考試申請資格學生注意:

(一)至學生資訊系統à論文、指導教授資料輸入系統下載學位考試相關表件,包括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審定書、推薦書、

      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

(二)學位論文撰寫、編排規則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教務處網頁公告http://reurl.cc/6v29ok碩士學位論文書背畢業離校年度請寫112。

(三)有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需求之應屆畢業生,請登入圖書館「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系統」填寫資料,並線上列印2份申請書、佐附

      相關證明文件,依申請書所示順序核章後,分別夾附交至「系辦」與「圖書館」的紙本論文內(勿與論文裝訂、勿附於電子論文內);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圖書館。

(四)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論文最後定稿(含紙本及電子檔)之繳交為次學期註冊截止日,逾期仍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

     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

     依規定退學提醒本學期學位考試及格之學生,應於113年8月30日(註冊截止日)前繳交論文紙本至各系所,並完成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