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本校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如有於113年2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間核發之證照者(限於本校在學期間取得者),請參照教務處網站公告之相關獎勵辦法並填妥申請表後,於10月15日前將所需資料送至所辦申請。

教務處網站 > 相關法規 > 成績類【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表、申請流程圖】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3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