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關研究生學位論文相關事宜公告

 

一、112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須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規定,於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或最遲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依系所規定期限,將論文題           目及研究目的送交系所審查是否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未依系所規定期限確認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領域相符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二、修訂本校「學位論文撰寫、編排規則及注意事項」增列於論文寫作時運用生成式 AI相關注意事項,請師生知悉。

 

研究生學位考試規則: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var/file/48/1048/img/2554/816681960.pdf

學位論文撰寫、編排規則及注意事項: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var/file/48/1048/img/2554/60402453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