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9月30日(週二)止
二、申請資格:
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於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期間核發之證照獎勵 。
三、應附文件:
1. 本校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2. 申請獎勵之專業證照正/反面影本
四、申請者將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辦理申請案件由各系(所)審查相關資料後送學院審核,學院將審核通過名冊送教務處, 待證照獎勵審查委員會確認,經校長核定後辦理後續獎勵金核發作業。
五、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表、申請流程圖請詳閱: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3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