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學術教育資源之配置,經本所會議決議,自116學年度起調整研究生指導相關規定。請全體學生、考生及校內外教師參考並配合。
適用對象:
本所116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包含115學年度第二學期提早入學)
※ 欲報考116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招生、碩士班招生、博士班招生入學之考生,請於規劃研究計畫及尋訪指導教授時,留意此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