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申請說明及本所作業時間

 

  1. 申請對象:本學期入學之新生

  2. 申請期限:08/14(五)起至09/09(三)辦公時間交至智科所辦公室
         校本部 :浩揚實驗大樓六樓
         華夏校區:教學大樓二樓C214室

  3. 應備文件:

    1. 抵免學分申請單

    2. 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

    3. 成績單正本

  4. 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學分抵免辦法。

  5.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注意事項:

(1) 應備文件請至【教務處/表單與檔案/研究所表單】下載最新版本使用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41.php?Lang=zh-tw

(2) 欲抵免之課程若為外校課程,請附外校課程之課程大綱,本校課程免附

(3) 申請表需由指導教授簽名(親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