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論文口試及離校流程


本所碩士班學生,
應於口試前一學期學位考試截止日前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檢核表」至所辦公室審查,未依規定完成審查者不得申請口試

  • 論文製作學位論文格式請詳閱本校教務處網頁之相關規定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9660.php?Lang=zh-tw
  • 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連結「個人資訊」→「論文、指導教授資料輸入」輸入論文資料,並列印相關表件: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學位考試委員名冊、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審定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碩士學位考試評分表、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

口試申請

  • 每學年度口試時間:
    第一學期:10月1日到隔年1月31日
    第二學期:4月1日到7月31日
  • 請填妥「考試申請書」、「本所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檢核表」、「考試委員名冊」連同「推薦書」及「成績單正本」於口試2週前繳交至所辦公室。
    (口試委員資格若為非現任或曾任大專院校助理教授級以上或中研院助研究員以上者,則須符合「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或「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之條件,如有此情形請加附學生學位考試委員「符合本所提聘標準」說明表以供審查。)
  • 需繳交文件及填寫範例請參考附件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文件(範例)
事前準備
  • 應於口試前利用圖書館提供之論文比對系統Turnitin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並於口試當日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論文初稿)」送交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 本所學位論文相似度比對以不超過20%且不可開任何篩選條件為原則,詳細說明請參考:研究生學位考試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
口試當日
  • 請先到所辦公室領取「口試費印領清冊」、「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檢核表」。
  • 「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論文初稿)」需給口試委員參考。
  • 「口試評分表」、「審定書」、「口試費印領清冊」、「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檢核表」需由口試委員評分及簽名。
  •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論文定稿)」需由指導教授簽名。

完成口試

  • 五個工作天內:請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論文初稿)」以及口試委員簽畢之「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檢核表」、「口試費印領清冊」、「口試評分表」繳回所辦公室。
  • 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再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簽畢之「推薦書」、「審定書」、「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論文定稿)」、「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論文定稿)」繳回所辦公室。
  • 「審定書」經由所長簽核完成後,所辦會email通知領回,領回所長簽核完畢的審定書才可以至圖書館博碩士學位論文數位全文系統上傳。
離校手續辦理
  • 請至本校圖書館之博碩士學位論文數位全文系統,上傳論文全文(網址:https://etheses.lib.ntust.edu.tw/thesis/),等待圖書館審核論文後方可下載論文授權書兩式。
  • 如論文須申請「論文延後公開」請詳閱圖書館網頁說明:https://libraryfile.lib.ntust.edu.tw/etd-db/etheses_embargo.html
  • 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連結「個人資訊」→「畢業生離校手續單」,登入填寫「應屆畢業生流向問卷調查」後下載並列印紙本離校手續單,持紙本離校手續單依指示跑離校流程:
    1. 所辦公室:繳交平裝本論文兩本,論文封面顏色為淺橘色石紋紙(顏色編號S307)
      (若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請「夾附(免裝訂)」核准之延後公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
    2. 本校圖書館:繳交平裝本論文一本
      (若申請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請「夾附(免裝訂)」核准之延後公開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論文授權書兩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