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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抵免申請說明及本所作業時間

 

  1. 申請對象:本學期入學之新生

  2. 申請期限:08/19(一)起至09/04(三)辦公時間交至所辦(浩揚實驗大樓6樓)

  3. 應備文件:

    1. 抵免學分申請單

    2. 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外校課程需附,本校課程免附)

    3. 成績單正本

  4. 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學分抵免辦法。

  5.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注意事項:

(1) 應備文件請至【教務處/表單與檔案/研究所表單】下載最新版本使用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41.php?Lang=zh-tw

(2) 欲抵免之課程若為外校課程,請附外校課程之課程大綱,本校課程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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