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9/1公告
序號
學號
抵免審查
審查結果
1
符合抵免學分標準
2
3
4
5
※申請抵免英文學分請檢附以下文件並交至所辦公室:
1. 抵免英文學分申請書
2. 英檢成績證明正本(須為申請日兩年內所參加之測驗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