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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發佈日期 : 2026-01-20


本校為鼓勵學生培養專業實務能力,激勵學生參與各類專業技術證照考試,如有於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核發之證照者(限於本校在學期間取得者,研究所新生於大學就讀期間非為本校在校生所考取之證照,不適用本獎勵辦法請勿提出申請),請參照教務處網站公告之相關獎勵辦法並填妥申請表後,於3月15日前(因適逢假日,本所收件截止日為3月13日星期五)將所需資料送至所辦申請。

教務處網站 > 相關法規 > 成績類【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申請表、申請流程圖】
https://www.academic.ntust.edu.tw/p/412-1048-8237.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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