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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實施辦法:請參考本所相關法規

本所博士班研究生應於入學後兩年內(不含休學期間)通過資格考核

辦理方式:

博士班研究生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填具資格考核申請表送本所辦公室登記

  筆試 期刊發表
申請時間

第一學期:九月底前
第二學期:三月底前
(申請時間請以系網公告為準)

第一學期:十一月底前
第二學期:四月底前
(申請時間請以系網公告為準)
通過標準 以本所三大類領域為考科,需通過兩科(含)以上,及格分數以70分為及格。

一篇SCI或SSCI,該論文必須以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名義發表,且博士生必須為除指導教授外之第一作者。

※ 不得為本校規定之「不獎勵期刊或出版社」

※ 博資考期刊論文單位只能列本所,不得同時掛其他單
位。請務必使用本所正確全稱:
Graduate Institute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是否通過仍需經由本所博士學位資格考核委員會審議)

申請繳交資料

博士班資格考試申請書

1. 博士班資格考試申請書
2. 指導教授推薦函
3. 發表論文全文
4. 論文被接受證明
5. 發表期刊之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

考試時間

原則上第一學期為12月初、第二學期為5月初
(考試時間請以系網公告為準)

 
成績公告 第一學期於一月底前、第二學期於七月底前於系網公告當學期資格考核結果。